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因就医地和备案情况而异:区内就医免备案且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跨省就医需备案,报销比例最高降低20%。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区内异地就医:2023年7月起实行“免备案”政策,直接按参保地标准报销,起付线和比例无差别。例如,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相同(通常为50%-60%)。
- 跨省备案后就医:
- 转诊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如参保地原比例70%,则按60%执行)。
- 长期/短期备案:6个月以上异地居住或6个月内急病备案,按参保地比例全额报销。
- 未备案跨省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且需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提示:跨省就医前务必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备案,避免额外负担。区内就医无需操作,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