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
根据福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最低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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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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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单位和市管事业单位:每产一个活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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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级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每产一个活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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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最低按市直属单位标准执行,即每产一个活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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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若计算结果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则按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差额
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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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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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025年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如2024年9300元×25% = 2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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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50%(如2024年9300元×50% = 4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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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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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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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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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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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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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单位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则按单位人均缴费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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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向单位申请,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若政策调整,建议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