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门诊开诊断证明需携带身份证和病历资料,由接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并签字,最后经医院审核盖章生效。 关键点包括:本人办理、医师亲自诊查、内容真实合规、公章不可或缺,具体流程因医院规定略有差异。
- 必备材料: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门诊病历,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书面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部分特殊用途证明(如工伤鉴定)需额外提交相关部门介绍信。
- 医师开具环节:只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且需亲自诊查患者,诊断内容必须与病历记载一致,不得跨专业开具或添加非医学建议(如“免夜班”)。
- 审核盖章流程:诊断证明需提交至门诊服务台或医务科审核,核对无误后加盖医院专用章。注意补办证明需标注“补办”字样并由医务部门复核。
- 时效与真实性:门诊证明通常需当日办理盖章,涂改或伪造将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司法、保险等用途时,医院审核更为严格。
建议提前确认医院工作时间,复杂情况可咨询门诊服务台。保留好盖章原件,避免复印件模糊影响使用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