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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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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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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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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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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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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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补助比例可达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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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费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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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分娩住院可获800-1200元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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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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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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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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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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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分别为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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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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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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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按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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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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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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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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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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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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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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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年报销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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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新农合政府补助普遍高于城镇居民医保(每年人均4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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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省外住院报销比例60%,需办理异地备案。
以上比例均依据安徽省医保局最新政策制定,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财政能力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