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常温区的温度范围需根据药品特性和存储要求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常温区温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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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温度区间
我国药典对常温区温度的界定存在两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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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泛定义 :1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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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定义 :15℃至25℃
实际应用中,多数药品常温保存的温度上限建议控制在25℃以下,以减少温度波动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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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药品包装或说明书未明确标注温度要求,则默认为常温保存,但需结合药品类别综合判断。例如,部分药品可能要求15℃至20℃的更严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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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度控制
常温区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以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 高湿度环境可能导致药品吸湿、霉变;
- 低湿度可能引发药品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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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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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凉区 :温度≤20℃,适用于针剂、光敏药品等(如诺和灵、整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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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区 :2-8℃,用于胰岛素、血液制品等对温度敏感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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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监测
药店需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数据,确保环境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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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区建议安装空调或通风设备,维持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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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区需定期清理并检查冰箱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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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
常温区温度范围以10-30℃为主,但需根据药品说明书或药典要求调整至15-25℃。需配合湿度控制,并做好分类存储管理,以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