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成都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的综合说明: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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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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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单次报销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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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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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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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或指定首诊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60%报销,年度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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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伤产生的门诊费用,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年度限额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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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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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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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元起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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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起付,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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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起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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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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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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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门诊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例如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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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
- 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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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 门诊费用在18万元以内,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四、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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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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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统账结合方式年度限额2000元,单建统筹方式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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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统账结合方式年度限额2500元,单建统筹方式1100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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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自费项目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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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按成都政策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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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长期慢性病患者经备案后,门诊费用可额外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