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不低于50%
-
一级医院 :不低于50%
-
二级及以上医院 :不低于2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0元
-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申请,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享受
二、重大疾病(“两病”)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
-
县市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85%
-
二级公立医院 :报销比例75%
-
年度最高限额 :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
-
-
其他重大疾病
若参保人员同时患有多种重大疾病,可叠加享受“两病”报销待遇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
-
门诊慢性病
-
单病种限额 :2000元
-
多病种叠加 :每增加1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总限额不超过5000元
-
报销比例 :70%起付线1200元
-
-
门诊特病
-
报销比例 :70%
-
起付线 :1200元
-
病种范围 :共53个病种
-
四、其他说明
-
财政补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补贴比例达167.5%
-
报销范围 :仅限云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需通过医保定点门诊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云南省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