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退休手续的办理地点根据参保类型和退休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从业人员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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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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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主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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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龙华、秀英、琼山四个区社保经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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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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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单位初审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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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1寸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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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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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20号提交材料至社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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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养老金拨付(次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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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退休证(次月15日前到社保大厅或四个区社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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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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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如秀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龙华区金园路2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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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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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达到60周岁后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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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地 :
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养老金在户籍地领取;若不在户籍地,需满足“缴费满10年且退休时参保地即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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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人员 :
若在海口缴纳社保满10年且退休时参保地为海口,可办理退休;否则需回户籍地或缴费满10年的地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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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专栏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