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批准
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及费用如下:
一、审批流程
-
用地申请
- 用地单位(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需包含项目名称、用地地点、面积、用途、权属来源等基础信息。
-
现场勘查与协议签订
-
乡镇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通过初审后,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者签订《设施农用地协议》,明确土地使用年限、用途、复垦要求等条款。
-
-
材料审核与公示
- 乡镇政府将申请材料报县级国土局或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不少于10天),接受社会监督。
-
审批与备案
- 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
二、所需材料
-
申请表(需村委会、镇政府、国土局盖章)
-
项目建设方案(含布局图、效益分析等)
-
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
-
土地复垦承诺书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文件
三、费用说明
设施农用地审批本身不收取费用,但可能涉及以下费用:
-
土地复垦费用 :部分地区需缴纳土地恢复押金或复垦费用,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
公示费用 :如委托第三方进行公示,可能产生少量费用。
四、注意事项
-
申请前需确认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避免因规划调整导致审批失败。
-
不同地区对设施农用地的补贴政策存在差异,如海南三亚对引进种猪有专项补贴。
以上流程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