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方案是建设项目中用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文件,其编制时间需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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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水保方案需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并取得相关批复。这是为了确保项目在实施前已具备必要的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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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阶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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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制项目 :需在项目核准前完成水保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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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 :需在开工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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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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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在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发生较大变动(如规模、选址调整等),需重新报批水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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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性变化(如施工工艺调整)无需重新报批,但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向相关部门备案。
三、法律依据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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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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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产两年后,若未完成水保方案审批,将面临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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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方案需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同步进行,环评评审需依赖水保方案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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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城市建设项目等需在规划阶段同步提出水土保持措施。
水保方案的编制时间以工程开工前为基准,特殊项目需提前至核准或备案阶段,变更时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