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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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采用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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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计算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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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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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储存额 :含退休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及过渡性养老金计入部分。
三、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1% + \text{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times \text{1998年前的缴费年限} \times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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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按1998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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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1998年同期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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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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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每年根据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调整,退休时采用退休当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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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若提前退休,每月养老金需扣除提前退休年限×2%的金额。
示例计算(假设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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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2023年计发基数11525元×(1+0.6)/2×15年×1% = 1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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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7万元÷139个月 ≈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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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 :1383元 + 500元 = 1883元(仅15年缴费情况)。
以上计算仅作示例,实际金额需根据退休时具体数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