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仅缴纳社保而不缴纳医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依法履行全面参保义务。以下是具体处理方法和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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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含医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保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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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同样适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需办理社保登记,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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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
单位未缴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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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不缴按日加收0.5‰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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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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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员工退休、医疗报销、失业救济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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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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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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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行政部门实名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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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可查询单位银行账户强制扣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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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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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仲裁申请书、单位登记信息、劳动合同等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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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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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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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医保造成的医疗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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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或第三方机构可提供法律援助或协调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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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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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沟通录音等材料对维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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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为三年,需及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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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若单位拒绝合作,可先以个人身份缴纳居民医保,但待遇低于职工医保。
建议劳动者优先通过协商和社保部门投诉解决,若涉及大额医疗费用,可结合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