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9966元之间
2008年社保补缴的基数 在1369元到9966元之间 。2008年度在职职工、个人存档者及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是根据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322元确定的。按规定,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329元,即使工资低于此数也要按1329元的8%进行缴费;而对于月平均工资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出部分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即最高缴费基数为9966元。
建议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确定需要补缴的社保基数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