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供暖时间安排如下:
一、常规供暖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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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时间
大部分地区(除大连市外)的集中供暖时间通常为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具体以当地政府根据气温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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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特殊时间
大连市因气候条件差异,供暖时间延长至 每年11月5日至次年4月5日 。
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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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调整 :各城市供热公司会根据实际气温变化,对供暖时间进行动态调整,通常在每年3-4月提前结束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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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供暖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法定期限,但允许因极端低温等特殊天气延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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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后防冻 :停暖时不要立即放空暖气系统中的水,建议保留少量水防止管道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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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大学生需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照片信息采集,用于学生证等证件办理。
如需了解具体城市详细调整信息,建议咨询当地供热部门或小区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