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个人部分能否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不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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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若参保人未缴满15年且未办理转移或接续手续,则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但单位缴费部分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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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亡
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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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存在重复参保情况,需先解决重复缴费问题,重复部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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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加入其他国籍
出国定居或加入其他国籍的,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二、可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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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死亡
若参保人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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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的退保
需先终止重复参保,可退还个人账户中应由其享有的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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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无论何种情况均无法退还,直接进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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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选择停止缴费,个人账户会停止计息,但可保留个人账户档案,未来可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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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若符合条件,需向社保机构提交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申请退保。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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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缴费不足15年 :部分地区允许退休后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中应由其享有的部分(如个人缴费比例),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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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与伤残退休人员 :军人入伍前参保的养老保险可退还,伤残退休人员若未领取养老金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