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是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重要规范,其核心内容涵盖工程验收的依据、程序、方法及责任等方面。以下是主要内容的综合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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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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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包括堤防(如4级以上)、水电站(总装机≥10MW)、水闸(小Ⅰ型)等特定工程类型。
二、验收阶段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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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验收
检查各分部工程是否按设计完成,材料、设备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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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验收
包括单位工程验收、中间机组启动验收等,重点验证工程阶段性目标达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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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由项目法人主持,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竣工资料及使用功能,确认工程具备运行条件。
三、验收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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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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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执行SL 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对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四、验收程序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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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组成,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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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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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质量 :通过试验、测量、检查等手段验证(如通水、通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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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查 :核验施工档案、材料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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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测试 :对关键功能项目进行抽查(如防洪标准、设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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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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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负责自评、组织联合检查及资料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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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提供施工记录、整改报告及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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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组织验收、协调各方及最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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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保证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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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缺陷处理 :质监站责令整改后,需委托检测单位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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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测量误差按JJG1027—91等规范处理,计算合格率保留一位小数。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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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新技术 :未涉及的项目需由项目法人组织制定专项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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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项目 :需符合外资项目管理规定。
以上规程通过明确验收流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强化责任分工,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