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各地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档位情况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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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24,2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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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即 4,85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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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二、地区差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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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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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7,501元/月(如广州、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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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佛山市等:4,76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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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7,50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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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4,0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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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5,28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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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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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4,492元/月(非珠三角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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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深圳市:5,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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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6,82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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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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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853元-24,264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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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者,最低缴费810.72元(4,853元×20%),最高缴费4,053.6元(20,268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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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广东、北京等地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限统一为5,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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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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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853元,医疗保险按12%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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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 :可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仍为24,264元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2025年1月起部分地区(如广东、北京)调整后的标准将适用于后续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