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新疆地区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及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资格条件
- 男性参保要求
男性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配偶(女性)未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
- 配偶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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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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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就业但未参保,则需通过其他方式(如男方单位报销50%)处理生育费用。
二、报销待遇范围
- 可报销项目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和生育津贴(仅限女职工)。
- 不可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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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育津贴(按男方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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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需由女方单位报销。
三、报销流程与比例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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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参保,男方生育保险可报销50%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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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参保但缴费不足12个月,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享受50%补贴。
- 报销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男方生育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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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参保 :若夫妻双方均缴纳生育保险,需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政策确定报销比例,通常女方优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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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新疆各地具体执行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新疆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媳妇(未就业或未参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需满足男性参保满12个月等条件,且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