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贫困户医疗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全额资助、专项救助托底、先诊疗后付费等核心措施,显著降低贫困群体医疗负担。政策覆盖住院、门诊、大病救治等环节,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1. 基本医保参保费用全额资助
山西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个人无需承担参保费用。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5%-10%,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扩大至45种以上。
2. 专项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仍较高的贫困户,实施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100%,年度限额最高15万元。省内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患者无需垫付资金。
3. 先诊疗后付费与免缴押金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缴纳押金,直接享受诊疗服务,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这一政策覆盖全省58个贫困县的基层医疗机构,减轻患者就医经济压力。
4.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已达100%,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随访管理、健康咨询及转诊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贫困户,基层医疗机构定期上门巡诊送药。
5. 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持续扩大
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等30种大病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定点医院按病种制定标准化诊疗方案,报销比例达90%以上。对部分疑难重症患者,开通省级医院绿色转诊通道。
山西省贫困户医疗政策通过多层级保障体系,从源头化解“因病致贫”风险,切实提升困难群体健康水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通过村委会或乡镇卫生院提交申请材料,及时享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