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跨市异地就医 不需要备案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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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限制
异地就医备案主要针对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医的行为,但江苏省内不同城市属于同一统筹区域,医保政策统一管理,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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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对象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群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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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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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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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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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地医疗水平限制需转诊的异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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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流程(针对需备案人群)
若属于上述特殊群体,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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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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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凭证(如病历、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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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房产证)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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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方式 :备案后,参保人员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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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若就医地或工作地发生变化,需及时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四、政策依据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明确表示,省内跨市就医备案政策未作调整,仍以现行规定执行。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跨省就医),则需按省级异地就医政策办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备案对象,避免因政策误解影响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