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法人后,医保办理需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前置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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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需提交书面申请、新法人身份证、简历、签名等材料,必要时办理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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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
- 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变更。
二、医保信息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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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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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变更登记表》(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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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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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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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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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保定点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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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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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或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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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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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医保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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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通过初审后,医保部门会签署审定意见并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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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需在批准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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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医保定点资格
完成上述流程后,医保部门会重新核定并颁发新的医保定点资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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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工商变更需在15日内完成,医保变更需在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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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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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涉及非营利性机构转为营利性机构,需额外提交股东同意书等文件
四、办理时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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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后,医保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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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需经市医保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公示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