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已参保近亲属的合规医药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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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包括支付门诊、住院等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如门诊手术自付比例、药品自付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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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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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如父母、配偶、子女)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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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需在医保药品目录内,且符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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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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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家属就医时直接使用参保者的医保卡(绑定本人医保码)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扣除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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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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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家庭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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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使用自身医保码购药时,从“家庭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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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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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风险
若使用他人医保卡(如男性用女性医保卡购药)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属于违规行为,系统会拦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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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要求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凭证,确保人证相符。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规定,医保基金应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可在合规范围内用于指定用途。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条件下,既可用于本人,也可用于已参保近亲属的合规医药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