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如下:
- 无等级医院:200元
- 一级定点医院:240元
- 二级定点医院:480元
- 三级定点医院:720元
这些起付线标准适用于哈尔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将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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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为:
- 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0%
- 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2%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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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相同,但个人负担比例略低:
- 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7%
- 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9%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个人负担11%
特殊疾病患者
-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专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0%。
- 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职职工为95%,退休人员为98%。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以上就是哈尔滨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及相关报销政策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