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共辖2个地级市和6个自治州,包括西宁市、海东市两个地级市,以及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海西6个民族自治州,形成了以市州为骨干的行政区划体系。
- 地级市:西宁市是省会,下辖5个区、2个县;海东市是青海东部重要城市,辖2个区、4个自治县。两市集中了全省主要人口与经济资源。
- 自治州:6个自治州各具特色,如海西州(蒙古族藏族)拥有柴达木盆地资源,玉树州(藏族)是三江源核心区,其他州如海南、黄南等均以多元民族文化与生态保护为亮点。
- 区划特点:青海地广人稀,自治州面积占比超90%,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与生态战略地位。例如,海西州涵盖茫崖、格尔木等新兴工业城市,而果洛、玉树则保留传统牧区风貌。
提示:青海的市州划分兼顾发展与保护,游览时可结合地域特色规划路线,如西宁的人文景观与海西的自然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