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驻马店市烟花爆竹管理政策,结合最新官方信息整理如下:
一、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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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全时段禁放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四个区(驿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九个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中心城区具体范围 :包括主城区和平煤大道以南、黄河路以北、稻香路以东、高新大道以西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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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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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 :高新区化工园区内及北区、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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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敏感区域 :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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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放对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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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标准 :擅自燃放者将面临100元至500元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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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单位违规将依法依规处理,市民有权举报违规行为。
四、政策依据
- 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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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延续性 :2024年已实施的禁放政策延续至2025年,未提及其他地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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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活动管理 :因重大活动需燃放的,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