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宝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流程办理。以下是关键信息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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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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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2023年1月1日前后参加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完成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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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或流产时间前后各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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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生育或流产时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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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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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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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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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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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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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挂账
在定点医院完成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挂账结算后,系统将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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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转入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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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处理
若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或未实现挂账结算,需由用人单位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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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假期天数计算,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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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差异 :不同单位费率可能不同(0.4%-0.8%),但申领流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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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对比 :此前连续缴费6个月即可申领,现调整为12个月,旨在提高保障水平。
建议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及时联系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关注医保部门通知完成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