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职工医保政策覆盖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门诊与住院报销双保障,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用,特殊疾病待遇优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形成全方位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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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职工。单位按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缴纳2%;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标准全额缴费,退休人员满足缴费年限可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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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年度起付线15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50%-70%,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报销根据医院等级设定起付线,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75%-95%,退休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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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全部(2%)及单位缴费部分(30%以上)构成,可用于支付门诊、购药、住院自费部分,并实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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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认定后报销比例提升至85%,部分病种取消起付线,年度限额最高至10万元,减轻长期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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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降低10%-20%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对住院及特病门诊自付费用超7000元部分,按60%-80%二次报销,年度不设封顶线。
参保者需按时足额缴费,就医时主动出示医保凭证,异地就诊前完成备案,定期查询个人账户及报销记录。政策调整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建议通过线上平台或服务窗口及时了解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