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江西省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女职工、男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00元提高至1200元。
-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线调整 :全面取消起付线,无论支付金额多少均可报销。
-
支付比例提升 :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95%提高至100%;
-
三级医疗机构由85%提高至90%。
-
-
封顶线合并 :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
-
其他说明
-
该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
-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同样适用上述政策。
-
以上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生育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