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在外省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满足条件,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 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关键流程包括备案、选择定点医院、保存票据等,急诊可事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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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如务工、随迁)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急诊)两类。未备案可能无法直接结算或降低报销比例。 -
报销范围与比例差异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外省标准,起付线、封顶线等按参保地政策。建档立卡户可能享受倾斜政策(如提高比例),但非急诊未转诊的报销比例通常比本地低10%-20%。 -
材料准备与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备案后在联网定点医院持社保卡/医保码即时报销。
- 手工报销:需保存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急诊需额外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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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突发急诊无需备案,但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后续补材料;境外及港澳台费用不纳入报销。
提示: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确认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报销。建档立卡户可同步申请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