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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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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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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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10元(2023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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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如广安市内一级医疗机构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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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80%划入,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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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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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补助标准:1000元(一类病种)或5000元(二类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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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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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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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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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内: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乙等250元、三级甲等600元等,市外医疗机构900元、省外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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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起付金额统一为1300元(首次住院),后续住院起付标准为50%(即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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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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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内:一级65%、二级80%、三级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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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一级75%、二级70%、三级6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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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按年龄递增比例报销(如60岁三级医院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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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额: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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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分段支付 :单价50元以下全额纳入报销,50-2000元自付10%、2000-20000元自付20%、20000元以上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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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如三级医院从55%增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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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广安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广安市医疗保障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