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住院和门诊两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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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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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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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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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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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60%,二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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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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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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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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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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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60%,二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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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例如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55%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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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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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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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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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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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一档300元/人,二档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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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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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40%,二级60%,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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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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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年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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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
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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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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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报销限额20万元,起付标准1.78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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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一档380元/年,二档755元/年
建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合适档位,以平衡保障力度与缴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