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生育险和医疗险已在全国范围内合并实施,但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而是通过“五统一”实现一体化管理。合并后,职工生育待遇不变,报销流程简化,且个人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两险费率之和。关键亮点包括:统一参保登记确保应保尽保、基金合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更便捷。
-
合并核心是“保留险种,整合管理”。生育保险仍作为独立险种存在,仅与医疗保险基金共济运行,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医疗服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统一。例如,鞍山市将生育保险0.8%的费率与医保7%合并为7.8%(疫情期间暂按7.4%执行),职工个人医保费率保持2%不变。
-
待遇保障“两不变”。生育医疗费用(含分娩、产检、计划生育手术)仍实报实销,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合并后,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津贴,非财政人员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
企业负担“一升一降”。合并后单位需按两险总费率缴费,但通过基金统筹和动态费率调整,部分地区实际费率可能降低。如四川省明确根据医保基金结存情况调整费率,避免增加长期成本。
-
便民服务“三优化”。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年度结算,住院分娩按病种付费,异地生育可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如珠海市参保人数合并后增长13%,报销效率显著提升。
总体而言,两险合并是社保体系优化的重要举措,通过资源整合既保障了职工权益,又提升了管理效能。参保人无需担心待遇缩水,企业可通过合规缴费规避用工风险。未来各地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政策,进一步平衡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