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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事实,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并未发生合法割让领土的事件。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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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曾因列强侵略割让大量领土,如1912年清政府被迫签订《辛丑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但1949年标志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不再承认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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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领土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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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失地 :新中国通过外交努力和军事行动收回了部分历史领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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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从苏联收回旅顺口和大连湾(26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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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从缅甸收回片马地区(14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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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从巴基斯坦收回喀喇昆仑走廊(58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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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从英国收回香港(111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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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从哈萨克斯坦收回夏尔西里(31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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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割让 :在1949年后,中国未与其他国家签订过割让领土的官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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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领土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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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1997年回归后,属于中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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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1999年回归,同样属于中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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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东北地区 :1958年中苏签订协定,苏联于1965年撤军,1999年俄罗斯承认其为中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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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中国未发生合法割让领土的事件,反而通过外交和军事手段收回了多块历史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