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或继承
关于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去世后的退保或继承流程,根据参保阶段和缴费状态,具体操作如下:
一、退保流程(适用于未开始享受待遇或缴费期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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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新农合卡或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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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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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农村社保经办机构或人社局提交退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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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已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同时提供该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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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退款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退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扣除政府补贴)及300元丧葬费(若符合条件)。
二、账户余额继承(适用于缴费期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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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金额
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含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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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手续
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账户余额提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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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结束前死亡 :若死亡发生在当年缴费期内但未开始享受待遇,可通过村集体或社保机构退回已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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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养老金后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后,剩余部分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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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死亡与退休死亡 :两者退保流程相同,但需提供不同材料(在职需单位证明亲属关系)。
建议家属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保或继承,并及时联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同地区具体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