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关于华西医院门诊特殊疾病(门特)的结账规定,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结算周期与治疗机构选择
-
结算周期
以三个月为固定结算周期,从首次医疗费用结算时点开始计算。
-
治疗机构选择
-
参保人员每个结算周期内只能选择一家治疗机构就医;
-
若同时患精神类或传染类合并其他类门诊特殊疾病,可分别选择一家专科性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
-
二、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分类与起付标准
华西医院将门诊特殊疾病分为四类,不同病种对应不同起付标准(具体金额需以医院最新政策为准):
-
第一类(不计起付标准) :如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癫痫等;
-
第二类(每年2次起付标准) :如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氏病等;
-
第三类(每年2次起付标准) :如结核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第四类(每年1次起付标准) :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三、报销比例与费用承担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基础比例:60%-85%(根据年龄调整,最高100%);
-
补充保险:77%;
-
-
大病保险报销
-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费用结算流程 :需在结算周期结束前完成费用申报,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门诊特殊疾病用药、住院等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医院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华西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政策及医保报销规则,具体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