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冻结,可扣划应得部分
关于冻结退休金的规定,综合最新法律文件和司法实践,主要规定如下:
一、冻结退休金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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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不可冻结
基本养老金属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法院查封、冻结或扣划。该资金在发放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或法院均无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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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有限制性措施
- 可冻结/扣划的情形 :仅限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部分,且需预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 预留最低生活保障 :法院冻结时必须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划扣,剩余部分方可执行。
二、冻结退休金的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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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冻结养老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不得直接扣划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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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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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后申请 :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提交履行凭证等材料申请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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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申请 :若认为冻结不当,可提供证据证明基本养老金为唯一生活来源等,法院将审查后作出解冻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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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期间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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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预留 :法院需计算并预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最低生活费用,避免因冻结导致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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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冻限制 :冻结期限届满前可申请续冻,但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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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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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账户管理 :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专户管理,法院需通过该机构协助执行,但直接扣划养老金的行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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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与救济途径 :被冻结人可通过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法院需依法审查冻结措施的合法性。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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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60岁以上退休金的补充规定 :若冻结60岁以上退休金,法院需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划扣,剩余部分可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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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早期规定冻结养老金期限较长(如6个月),但近年通过司法解释和最高院通知进行了调整,现以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规定综合了《社会保险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