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制度从1998年开始正式建立并实行,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覆盖城镇职工群体,逐步发展为全球最大基本医疗保障网。以下是关键发展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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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启动城镇职工医保
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奠定现代医保体系基础框架。 -
2003年新农合试点推开
针对农村居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通过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结合的方式,首次实现农民医保覆盖,2008年覆盖全国。 -
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试点
将城镇非就业人群(学生、儿童、老人等)纳入保障范围,2010年全面实施,与职工医保、新农合共同构成三大主体制度。 -
2016年整合城乡医保
国务院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改革,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消除城乡二元分割,提升公平性。 -
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建立常态化医保药品谈判机制,抗癌药等高价药大幅降价纳入报销,同年新冠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承担。
目前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覆盖超13亿人。未来将重点推进门诊共济、异地结算等改革,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