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成都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均工资}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div 30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低于60%,则分别按3倍或60%计算。
二、产假天数与津贴计算
- 顺产
基础产假98天,生育津贴按月均工资计算,例如:
$$ \text{津贴} = \frac{5000}{30} \times 98 \approx 16333.33 \text{元} $$
- 剖宫产/难产
基础产假98天 + 剖宫产/难产增加15天,总天数173天。津贴按调整后的月均工资计算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津贴同步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上限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低于60%按60%计算。
-
特殊群体 :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与津贴;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与津贴。
-
领取条件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
四、政策调整说明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可能根据国家政策或经济状况调整,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关注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