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的生育津贴申请开始时间是 从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垫付了生育津贴,那么应在该次手术后的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如果职工在产假或休假结束后才申请,可以一次性合计拨付,但工作调动的情况下仍由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也有规定指出生育津贴应在生育或流产后的3个月内申请。
综合以上信息,湛江的生育津贴申请时间是从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以保障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