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津贴申请,需先确认符合参保缴费满 1 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 然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申请条件方面:
- 参保缴费时长达标:所在单位和本人需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这是为了确保失业人员在就业期间有一定的失业保险贡献积累。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和辞退,以及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等情况。即失业人员并非主动放弃工作,而是因不可控因素失去工作。
- 完成相关登记:需已办理失业登记,以此掌握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确认资格;同时要有求职要求,体现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这也是失业人员应尽义务 。
申请方式如下:
- 线上申请: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先选择 “申领开通地区查询” 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若已开通,选择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如微信、支付宝搜索 “电子社保卡” 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服务),或下载掌上 12333APP,在 “服务” 栏目下选择 “失业保险” 中的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服务。部分地区还有当地专属 APP 或公众号渠道,如 “重庆人社” APP、“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 小程序,“广西人社” APP、“广西人社服务” 微信公众号等 。
- 线下申请: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前往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异地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若您符合条件,建议及时申请失业津贴,以保障自身基本生活,缓解失业期间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