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普通门诊慢性病和药店购药费用 :
- 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规定在三级甲等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住院费用 :
-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 :报88%。
-
3000-5000元 :报90%。
-
5000-10000元 :报92%。
-
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 :报95%。
-
乙类药品 :按80%报销。
-
贵重药品 :按70%报销。
-
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按70%报销。
- 住院起付标准 :
-
第一次住院 :
-
三级医院:1700元
-
二级医院:1100元
-
一级医院:800元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
三级医院:500元
-
二级医院:350元
-
一级医院:270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 :
-
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80%。
-
退休人员 :
-
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80%。
-
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 异地就医备案 :
-
持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备案。
-
未及时办理备案的参保群众,跨省出院结算前可在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这些政策为青海省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异地就医保障,确保他们在省内外均可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