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人可以复印病历并出示证明,但需提供完整的授权材料和身份证明。根据规定,代理人需携带患者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关系证明,经医疗机构审核后即可复印病历客观部分(如入院记录、检验报告等),主观内容(如病程记录等)不可复印。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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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复印条件
患者代理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患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公证书等)。若患者已死亡,需额外提交死亡证明及继承关系证明。 -
可复印内容范围
仅限病历客观部分,包括住院志、医嘱单、影像检查资料等;主观部分如病程讨论记录等依法不可复印。全份病历复制需医务科审批且三方在场。 -
办理流程与费用
向医院质控科或病案室申请,审核通过后缴费(通常0.5-10元/页),在工作人员监督下复印并加盖骑缝章确认。部分医院支持邮寄服务。 -
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不得以欠费为由拒绝复印,且需在法定工作日内受理(通常出院7-15天后)。材料不全或非指定代理人均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建议提前联系医院确认所需材料及流程,避免多次奔波。妥善保管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