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是规范其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运行机制的制度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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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原则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确保部门(工段)设置消防班或重点部位配备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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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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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1人,副队长1-2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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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需满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8-50周岁,身体素质良好,熟悉消防知识并掌握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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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比例
- 总人数不少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不低于70%。
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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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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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灭火、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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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检查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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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发生时指挥扑救并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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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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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宣传消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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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消防器材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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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中服从指挥,参与扑救与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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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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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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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环部门或专业机构每月对专职队员进行培训,每季度对义务队员进行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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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涵盖消防知识、器材操作、应急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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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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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结合实际调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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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进行一次防火知识考核,优秀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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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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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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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必要经费和消防器材,确保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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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应配备专业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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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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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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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演练评估效果,持续改进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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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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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整 :根据岗位变化及时补充或调整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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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对 :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扑救,协助专业消防队开展调查。
以上规定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定期修订完善,以确保义务消防队具备有效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