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医保卡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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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455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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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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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上海当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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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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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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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使用直接结算功能,备案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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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限制
目前仅支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需按参保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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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国,但需符合参保地及就医地医保目录要求。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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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政策
浙江与上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成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展覆盖范围。
浙江医保卡在上海可用,但需确保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