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满15年退休金发放标准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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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2023年数据为例为868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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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3之间)。
示例 :若某职工60岁退休,缴费基数为0.6,缴费年限15年,则基础养老金为: $$ (8682 + 8682 \times 0.6) \div 2 \times 15 \times 1% = 720 \text{元}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示例 :若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000元,则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 8000 \div 139 \approx 57.56 \text{元} $$
三、总养老金计算公式
总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示例 :上述职工总养老金为: $$ 720 + 57.56 = 777.56 \text{元/月} $$
四、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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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 :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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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2013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可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类似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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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调整 :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平均工资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调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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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大幅上涨,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能低于现行计发基数(如2023年8682元)时,按13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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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退休后可能按计发基数领取基础养老金,直至个人账户耗尽。
以上计算均以2023年数据为例,实际发放金额需结合退休时政策调整和个人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