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江惠民保的保障规则,若自费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超出部分可按约定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免赔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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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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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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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免赔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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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既往症报销比例70%,特定既往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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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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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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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免赔额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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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既往症报销比例50%,特定既往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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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械与罕见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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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种国内特定药械:最高报销80万元,与罕见病药品共用免赔额2.2万元,非既往症70%,特定既往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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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罕见病药品:最高报销20万元,与特药共用免赔额2.2万元,非既往症70%,特定既往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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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万元自费费用报销计算
假设自费20万元医疗费用,包含医保目录内、目录外及特定药品费用,具体报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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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部分
- 假设自费3万元(医保报销75%后剩余2.25万元),因未超过1.2万元免赔额,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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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部分
- 假设自费4万元(医保报销75%后剩余2.5万元),扣除2.2万元免赔额后,可报销0.9万元(4万-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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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费用
- 假设自费5万元(医保报销75%后剩余3.75万元),扣除2.2万元免赔额后,可报销1.96万元(5万-2.2万)。
总计可报销金额 :1.26万(目录外) + 0.9万(药费) = 2.16万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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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影响 :若存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既往症,报销比例将降低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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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非特定既往症报销比例降低20%,特定既往症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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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限额 :医保外药品费用存在20万元/次的报销限额。
20万元自费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结合医保和惠民保可报销约2.16万元。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具体费用构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