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抽检取样实施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抽样准备 :
- 遵循NY/T4198-2022的规定进行抽样准备,包括文书准备、工具选择等。
- 现场抽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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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的一般要求、抽样告知、现场核查等按NY/T4198-202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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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样本数量根据生产或销售量的大小按表1的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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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分装和密封按照NY/T4198-202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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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记录按照NY/T4198-2022的规定执行。
- 抽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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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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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料按照标准要求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平均分装于3个瓶中,每份样品不少于600g,两瓶为检验样品,一瓶为备用样品;其他肥料将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 取样工具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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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用无毛刷的刷子和无毛刷的铲子,以免对样品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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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用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容器,并根据取样量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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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称量器具、称重器具等设备。
- 取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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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取样地点,避免取样的随机性太大,以减小取样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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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肥料储存形式和包装形式,选择合适的取样方式,如表层取样、深层取样、均匀混合取样等。
- 样品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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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的缩分:将份样混合在一起构成集样,迅速混合均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约2000g,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密封塑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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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 检验依据 :
- 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农业用尿素、农用碳酸氢铵、氯化铵、硫酸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有机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大量元素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等产品的检测项目和方法,依据GB/T 15063-2020、GB/T 21633-2020、GB/T 18877-2020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肥料抽检取样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从而保证肥料产品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