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实际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和待遇的重要依据,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定义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用于计算缴费比例和未来养老金待遇。
二、计算规则
-
与个人实际收入挂钩
一般情况下,缴费基数按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存在上下限调整机制:
-
上限 :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下限 :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
实际案例
以某地社会平均工资为1500元为例:
-
工资5000元的参保人,缴费基数为4500元(5000-500);
-
工资800元的参保人,缴费基数为900元(1500×60%)。
-
三、与养老金的关系
缴费基数与未来养老金无直接关联。养老金计算主要依据: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当地平均工资}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累计缴费额}}{139}$$
总养老金为两者之和。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具体上下限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水平确定,例如深圳2025年上限为9167元×3=27501元,下限为4492元;
-
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8%-12%,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16%-20%;
-
特殊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户等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五、法律依据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险法》为根本大法,其中明确规定了缴费基数与待遇计算的基本原则。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个人实际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双轨制”计算结果,既反映个人缴费能力,也受地区政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