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 刚购买社保一个月内产检无法报销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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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参保满12个月
生育保险报销需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需在参保满12个月并垫付相关费用后1年内提交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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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报销时需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不能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若已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则生育保险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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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深圳市生育保险目录的产前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超声检查等常规项目,特殊检查需额外确认。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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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建议继续参保至满12个月后再申请报销,避免影响后续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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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缴纳社保但未满足缴费时长,需补缴至满12个月后再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或医院医保办,确认具体报销流程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