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县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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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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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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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1000元起付线后报销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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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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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6000元,报销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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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6000元起付线后报销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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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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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1.2万元,报销比例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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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1.2万元起付线后报销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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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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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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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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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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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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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 报销比例3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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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地区对起付线金额有差异,例如紫阳县县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武汉县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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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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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岁以上老人、孕产妇等可享受额外报销或补助。
四、建议
具体报销比例需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了解当地对药品、检查项目的报销范围及限额。